【执行合同-高效执行典型案例】执行专项行动(二)多点开花 披星戴月看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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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8-10 16:50:23 打印 字号: | |

昨晚,大连人的朋友圈被壮丽的晚霞刷屏,一场大雨过后,秋天竟然直接出现在眼前,隔着手机屏幕都能感受到秋的味道。

凉爽的天气里,“猎鹰突击”行动正在如火如荼开展。130亩地,8个停车位,一套商品房,在一个工作日顺利完成腾退,交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更有执行团队抛出“无强制非执行”理念。今天,请跟随大连法院人,来到不同的腾退现场,感受集中强制腾退的强大震慑力。

沙河口区法院

站在自己20年未踏入的房子里,老郑不停向执行干警道谢。

坐在房子里,看着面目全非的布局,老郑不禁想起二十年前。2002年,老郑买下这处房产,准备给儿子长大后做婚房使用,时值大舅哥小于刚处对象,没有地方居住,想借用该房屋落个脚。好心的老郑看着刚会走路的儿子,想也没想就答应了。

谁知这一住就是二十年,不光住没了亲戚的情分,反而对簿公堂,官司相见。

赢了官司的老郑仍然异常苦闷,拿着判决书,却依然住不进自己的房子,已变成老于的小于根本不配合,而是躲进小屋成铁桶,管他东南西北风。

得知大连两级法院即将开展“猎鹰突击”专项执行行动,老郑看到了希望,沙区法院,也把老郑这个腾退案件作为首战牛刀小试。

在王君伟带领下,执行干警、公证处工作人员、开锁师傅同时赶赴现场,对该房屋进行了强制腾退。

在完成一系列相关工作后,老郑终于拥有了原本就属于自己的房屋,也能尽快完成二十年前的心愿,给儿子举办婚礼。

沙河口区法院在此郑重提示,在后续的执行行动中,希望被执行人主动配合,自行腾退非法占有的不动产,对于拒不配合,不主动腾空的,符合条件,即以“拒执罪”移送公安机关!

西岗区法院

自己车位被临时占用都会觉得很闹心,更别说被强行占用两年。镜头转向大连名城国际公馆停车场,西岗区法院在行动。

2022年8月10日,西岗区法院执行干警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见证下,强制执行五起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案,为5名业主顺利腾退8个停车位。

2012年12月,5名业主分别与案外人欧美亚房地产公司签订《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购得地下停车场车位60年使用权,并一直使用至2020年11月。2019年9月,欧美亚房地产公司与被执行人中民未来(大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停车位购买协议书》,将包括5位业主8个停车位的258个停车位使用权进行转让。

2020年7月,欧美亚房地产公司又与被执行人王某某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将案涉8个车位出售给被执行人王某某,并办理了不动产权属登记,停车位由被执行人中民未来(大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管理、使用,致使5位业主无法继续使用停车位。

2021年10月,5位业主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排除妨碍。经二审法院判决确认被执行人中民未来(大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王某某不得妨碍5位业主正常行使对8个车位的使用权,并不得设置障碍影响5位业主车辆正常进出该停车场。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致使5位业主不能正常使用车位。

2022年7月11日,5位业主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立即联系被执行人要求其自动履行义务,被执行人以对判决不服等理由搪塞敷衍,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考虑到案涉车位长时间得不到正常使用,对小区的停车秩序及居民生活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执行法官向执行局汇报决定采取强制措施。在执行局长的牵头下,执行法官多次到现场对停车位及现场通行情况进行摸底排查,经讨论制定行动方案。

考虑到案件的执行需要被执行人物业公司的配合,执行局经研究要求执行法官再次向物业公司释明法律规定及不配合执行的相关法律后果。迫于法院执行的强大威慑力,物业公司作出书面承诺,表示同意配合法院工作,将业主的车牌号录入电子识别系统,保证各业主无障碍正常进出。

为了确认5位业主的车辆无障碍进出停车场,执行法官与业主一同对8辆车的进出情况现场验收,5起案件顺利执行完毕,西岗法院执行工作赢得了“捍司法正义  护民生安康”的赞誉。

甘井子区法院

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某地,甘井子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洪霖亲自带队,8辆警车,20名执行干警早已到达执行地点。

腾退行动开始前,执行法官郭皓严肃地告知被执行人王某某,根据大连仲裁委员会【2017】大仲字第703号裁决书,你应限期腾退案涉土地,但因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此,本院今天到现场强制腾退土地……

案件要从2002年说起,大连某果树农场有限公司金海分公司与被申请人王某某签订《地承包经营合同书》,王某某承租位于甘井子区营城子街道某地块部分土地,承包期限30年,土地面积130亩。

后期,由于王某某擅自转租土地,并对土地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大连某果树农场有限公司金海分公司向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解除案涉土地的承包合同。市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9月作出生效裁决书。裁决由王某某限期腾退土地,交还给大连某果树农场有限公司金海分公司。

因王某某未按期履行,金海分公司向大连中院申请执行。执行期间,王某某以案涉土地存有征迁补偿争议及仲裁裁决存在应予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形等为由,数度提出执行异议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以阻却强制执行。2021年11月10日,大连中院裁定指定案件由甘井子法院执行。

“执行中,王某某故技重施,仍以案涉土地存有征迁补偿争议及仲裁裁决存在应予撤销或不予执行的情形等为由,数度提出执行异议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以阻却强制执行。至2022年6月,王某某的数个执行异议或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申请相继被甘井子法院及大连中院裁定予以驳回。”甘井子法院执行局负责人蔡国华说。

为了尽快推进案件执行工作,案件承办法官郭皓多次前往案涉土地现场进行勘察、张贴腾退公告,并组织执行局相关人员研判强制腾退方案,做足执行前期准备工作。

8月10日上午,甘井子法院执行干警迅速出动,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的见证下,按预定部署,有条不紊的进行盘点物资、清查建筑物、勘察测量等腾退工作,经过5个多小时的紧张有序奋战,顺利完成腾退任务。

据现场统计,共清点各类物资近200类近千件,核查建筑物近10处数十间,并在勘察部门协助下完成了案涉腾退土地范围依图划定,至此,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130亩土地已全部交还到申请执行人手中。

当三伏天遇上秋老虎,骄阳似火、高温灼热,却阻挡不了大连法院的执行“热浪”,大连法院让规避、逃避与抗拒执行行为无处遁形!

 

【关键词:高效执行;执行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强制措施;强制腾退】


 
责任编辑:研究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