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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

向50名廉政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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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2-05-27 18:46:08 打印 字号: | |

   5月27日,大连中院召开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大会,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全国法院、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以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让广大干警受警醒、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持续营造风清气正、廉洁自律的政治生态。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廷飞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由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院长李成富主持。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会议。

会议首先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苏斌通报了全市两级法院6起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苏斌指出,当前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体干警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把自己摆进去,自省自戒,不断提高自身免疫力。要准确把握“十个严禁”的精神实质和深刻内涵, 对照“十个严禁”检视自身,修偏补正,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知敬畏强担当,将“十个严禁”内化于心, 外化于行,成为思想和行为自觉,依法依规履职、廉洁公正司法,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法院铁军。驻法院纪检监察组将进一步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损害人民法院良好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推动全市两级法院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向纵深发展。

随后,大连中院向50名廉政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特邀监督员颁发聘书。

据悉,此次聘请50名特邀廉政和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员分别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基层纪委监委代表等,主要对全市法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司法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提出或转递人民群众反映全市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存在问题,提出意见或建议,进一步推动全市法院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确保法院队伍廉洁公正、司法为民。

结合通报的违纪违法案例,就如何做好全市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吴廷飞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以案为鉴,深刻汲取违纪违法案例教训。要深入剖析身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形成原因,从中汲取教训,对照检查、反躬自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时刻保持头脑清醒,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始终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

二是以案促教,修身立德筑牢廉洁根基。要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做到内无妄思、外无妄动。要正念,筑牢理想信念“定心盘”;要正心,把稳权力运行“航向标”;要正德,练就固本护体“金钟罩”;要正行,当好廉洁自律“排头兵”。

三是以案促改,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全市法院必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不断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要旗帜鲜明加强政治建设,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续推进正风肃纪反腐,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

吴廷飞强调,全体干警要通过此次警示教育,警醒思想、净化心灵,能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防线,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清清白白做官,不负时代、担当作为,为推动全市法院实现“树全省标杆、创全国一流”目标任务贡献力量,为实现大连“十方面新突破”“GDP三年过万亿”目标任务和“两先区”建设高质量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第二阶段,与会人员共同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失守的青春》。


 

责任编辑:大宣